9月1日上午9时,接市发改委的通知,公司分管董事参加了由市发改委召开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发改委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并安排了我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
9月2日下午,公司及时召开了党委会议,对省市关于粮食购销系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进行了充分传达学习和讨论,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1、成立所属粮食企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一名党委委员和分管董事担任;成员吸收了四户企业的一把手及公司相关部室人员。
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建立健全有关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负责协调全市粮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监督力量对所管辖的子公司履职尽责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2、确定重点整治单位4户:忻州市新建路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忻州市云中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忻州市利民粮油配送有限公司、忻州市绿德园杂粮豆购销有限公司。
3、方案要求从9月2日开始,4户重点整治企业立即行动起来,实事求是,先行自查,做到边查边改边治,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求4户重点整治企业也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小组,先对照《忻州市纪委监委整治粮食购销系统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进行认真自查,找出问题,并认真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并限期在9月15日前各企业制定出初步整改方案。
9月2日下午6时,公司召开了由原粮食系统的7户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
会议传达了上午党委会精神,重点安排了所属涉粮企业自查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责任、作风、腐败问题进行边查边改。会议强调指出:一、所属涉粮企业要重点查找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深入,有无态度不坚决、敷衍应付问题;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责任和履职情况是否到位;三、检查粮食购销过程各环节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等腐败问题。
9月7日,公司接到忻州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成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后,紧接着9月8日上午召开党委会传达和学习了文件精神。
9月15日下午3点,公司召集4户涉粮企业负责人召开了第二次涉粮企业专项整治会议。会议主要有两个议题,一是传达了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对忻州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的通知精神,二是就各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后,4户重点整治企业负责人分别就9月2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汇报。会上公司领导对各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分析点评,在肯定工作的同时重点强调不足之处。明确具体地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深度不够;二是查找问题不深入,讲客观原因多,讲主观因素少,对形成问题的主观原因剖析不深不透,存在敷衍应付现象;三是整改措施不细、不完善等。要求企业进一步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9月18日,公司召集4户涉粮企业负责人人召开了第三次涉粮企业专项整治会议,就四户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问题情况分析,第二次会议结束后,各企业对指出的问题虽经重新梳理整改,但还不够深入,问题查找也不深,认识不够重视、全面,整改措施不到位,要求企业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深入梳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9 月22日,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放弃休息时间积极配合原平市纪委监委对忻州市云中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涉案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
9月23日,公司召开党委和董事会联合会议,传达了原平市纪委监委关于对忻州市云中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支部副书记、董事长的立案和留置的通知。针对此问题,在主要负责人缺失的情况下,会议深入研究讨论了忻州市云中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后续工作安排及职工稳定等相关问题,并就该企业承担的国家粮食储备轮换任务、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运营、财务资金正常运转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
9月24日,分管粮食企业领导同志带领公司部室负责人会同市发改委同志对在忻的三户涉粮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9月27日下午,公司召集在忻3户重点整治企业负责人召开第四次涉粮企业专项整治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监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并就各企业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汇报进行了再汇报和再点评。
9月29日,接巡视组反馈,四户涉粮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内容缺失,召集其负责人进行了第五次整治会议,要求企业在以下三方面内容进行补充:一、党建方面: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组织建设情况;二、财务方面:贯彻财务制度情况、执行情况;三、企业改革情况。要求企业继续自查自纠,完善各项内容。